沉迷网络游戏,为获取游戏本金,虚构能够低价购买商品房从他人处骗取钱财,最终被判处刑罚。2018年5月25日,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13年初,被告人谢某通过微信认识被害人王某,并逐步取得王某的信任。谢某因沉迷于玩乐“龙骨”、“百家乐”等网络游戏,经常输钱。恰逢王某无房产并打算购买房屋,谢某便虚构能够以低价购买商品房,多次从被害人王某处骗取现金,至2018年1月共计骗取现金人民币815600元。期间,谢某用同样的方式从王某舅舅和朋友处骗得现金共计人民币1168200元整。
2018年1月,谢某因不能交付房屋且无力还钱,王某报警。开庭审理期间,谢某供述,其从三名被害人处骗得的钱财均用于玩乐网络类游戏,因想将输出去的钱赢回来,便一直从三被害人处骗取金钱直至被抓。
检察官说法:
房子,是人民生活生产的重要场所,更是人们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房住不炒”,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不能让市场绑架房价损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更不能让以买房为噱头实施的犯罪行为损害群众的利益。本案给人的教训是惨痛的,不仅挥霍了被害人的辛苦所得,透支了被害人对实现住有所居的未来,在此检察官提示在购买房屋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切莫轻信他人之言上当受骗。
稿件来源: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