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局赌博被举报 猜忌朋友是内鬼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08 23:41
A+ 0 A-

  为牟利,以朋友带朋友的方式组织赌局,赌局被查获后,因怀疑是伙伴举报,又将伙伴打成轻伤。2018年9月7日,经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赌博罪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8年1月,为通过组织赌局“抽水”牟利,李某叫了4个朋友到自己的公司打牌,同时朋友又带来其他6人。李某雇佣自己的朋友贾某,在每局牌局中至少“抽水”100元。朋友张某赶到赌局后将李某换下,李某则因故离开。当晚11时许,经群众举报民警查获该赌局,现场共扣押抽头渔利款人民币33000元,赌资合计76200元,李某逃跑。

  李某因怀疑赌局被查获是由张某举报,遂在张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约见张某进行质问。张某否认自己通风报信,李某遂对其进行殴打,造成张某左尺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鉴定为轻伤二级。

  检察官说法: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本案中,李某组织多人在其家经营的公司内赌博,抽头渔利33000元,赌资达76200元,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而其后李某又因疑故意殴打张某,造成张某身体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稿件来源: 区检察院



责任编辑: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