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婚假期间的工资该怎么发?——律师“以案释法”之劳动篇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7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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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赵某是一家公司的技术部门主管。2015年8月,赵某与恋爱多年的女友结婚并出国蜜月旅行。年终结算薪金时,公司将赵某休婚假的时间算作旷工,没有按正常工作时间结算工资。休婚假期间,不发工资吗?

  以案释法

  休婚假期间工资照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享受婚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结婚时,用人单位一般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假期。本案中,赵某结婚,依照国家法律休婚假,工资应该照常结算,该公司不能将婚假算作旷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律师提示

  需要注意的是,婚假的具体天数是由地方计生条例规定的,各地的时间并不统一。在地方法未做明确修改之前,均应执行此前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应随意改变。

  不少单位对婚假的时间和婚假的工资支付有自己的“土政策”。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果单位的“土政策”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个规章制度就是违法的、无效的,对职工并没有约束作用。如果单位硬要按“土政策”办事,由此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单位赔偿损失。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享受婚假待遇。

  稿件来源:“首都律师以案释法讲堂”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怀柔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