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应该在哪天发?——律师“以案释法”之劳动篇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29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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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郭某是一家软件公司的销售人员,签订合同时约定工资按月发放,但没有约定具体日期。此后,郭某每月领取工资的时间都不一样,有时月初,有时月末。国家规定了发放工资的具体日期吗?

  以案释法

  国家没有规定发放工资的具体日期。国家在《劳动法》中规定了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所说的按月支付并不仅指每月支付一次,而是还要按照固定的日期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至于具体时间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本案中,郭某应要求用人单位按固定的时间发放工资这样才能尽可能地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律师提示

  虽然国家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工资发放日期,但企业应该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的发放形式和时间。至于具体是什么时间,可由公司综合考虑后确定,员工在入职时可作为入职条件考虑是否愿意接受公司发放工资的时间安排。此外,对于已入职员工,工资发放时间也可以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

  稿件来源:“ 首都律师以案释法讲堂”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怀柔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