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伤人,可以要求长期喂养者赔偿吗?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1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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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伤人,可以要求长期喂养者赔偿吗?

——律师”以案释法“之人身财产保护篇

  案情简介

  某日,王某被小区内一只流浪狗咬伤,花费医药费2000元。后王某得知邻居杜某经常拿食物给这只流浪狗吃,就要求杜某赔偿。杜某拒绝,认为自己并没有饲养这只流浪狗,只是与家人在楼下喂养它,并且也有其他邻居喂养(没有证据证明)。沟通未果,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杜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等各类费用3000元。法院会支持王某诉讼请求吗?

  以案释法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杜某也没有将咬伤王某的流浪狗带回家中,但杜某及其家人长期在固定地点向该流浪狗喂食,杜某与狗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所以流浪狗伤人后,杜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因此,法院会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律师提示

  当前,流浪狗伤人事件多有发生,如果不幸被咬伤,被侵权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要求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1、由流浪狗的原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但流浪狗被遗弃后,一般很难找到原所有人。

  2、由喂食流浪狗的人承担责任。如果长年给流浪动物供食,让流浪动物活动并居留,构成了事实上的饲养关系,因此喂养者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只是偶然、临时的喂养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3、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稿件来源: 首都律师以案释法讲堂


责任编辑:怀柔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