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扔烟头引发森林火灾,构成何罪? ——律师“以案释法”之刑法篇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22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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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普某甲因随手扔烟头引起森林火灾。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发生的森林火灾的过火总面积为191.42亩。现公诉机关认为,普某甲过失引起山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普某甲却辩称自己未有失火行为,问法院如何判决?

  以案释法

  普某甲在庭审过程中虽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予以否认,辩称未有失火行为,但对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及照片、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普某甲过失引起山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普某甲犯失火罪的指控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并判决普某甲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律师提示

  失火罪,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因过失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有引起火灾的行为。失火一般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如吸烟入睡引起火灾,取暖做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做饭不照看炉火,安装炉灶、烟囱不合防火规则,在森林中乱烧荒,或者架柴做饭、取暖,不注意防火,以致酿成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就构成失火罪。如果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或者在生产申违章作业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而引起火灾,则分别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重大责任事故罪。

  如果火灾不是由于行为人的失火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不构成失火罪。其次,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仅有失火行为,末引起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不构成失火罪,而属一般失火行为。最后,上述严重后果必须是失火行为所引起,即同失火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来源:“首都律师以案释法讲堂”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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