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当班】女性遇到家庭暴力应当如何维权呢?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9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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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柔区妇女儿童维权团成员简介:

  刘蔓萍律师,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青年阳光成长计划律师成员。

  专业领域:劳动争议、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民商事诉讼。

  联系电话:13693237261

  案情简介:

  李某(女)和王某(男)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二人无子女,王某经常嗜酒后对李某拳打脚踢。2018年6月,李某在遭受王某毒打后回了娘家并起诉离婚,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财产,并要求王某给付因家暴产生的精神损失费。

  庭审中,男女双方均表示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同意离婚,但在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情形且是否应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问题上存在争议。期间,李某在举证上遇到了很大的难题,后经律师多方走访取证,法院最终认可存在家庭暴力情形,判令王某支付李某精神损害赔偿金。

  案件点评:

  本案是典型的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对于家庭暴力这样违反法律和社会道德的行为,我国法律明确地给予了否定性评价。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离婚,在离婚时还可以获得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

  小贴士:

  女性遇到家庭暴力应当如何维权呢?

  1、要及时收集证据,尤其是第一手证据,例如对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暴力现场等进行拍照留存。如果能够采用录音、视频等手段对对方的家暴行为进行记录更好。

  2、向村委会、居委会、妇联、公安机关及双方的工作单位等组织求救。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要注意收集、保留好有关的报案记录、询问笔录、投诉回访材料、告诫书、调解笔录等资料。

  3、如造成伤害的,要及时就医并保存好涉及家庭暴力的病例、发票、住院材料、验伤报告等材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4、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是通过禁止或限制被申请人的行为,避免申请人进一步遭受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还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以及其他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

  5、申请法律援助。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寻求法律援助服务,可登录北京法律服务网(http://bj.12348.gov.cn/)、使用北京通APP(下载“北京通”APP—我的应用—全部—公共服务—法律服务)或北京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微信关注“北京掌上12348”公众号,按照提示操作)。怀柔区法律援助咨询,可拨打010-69640148/69650148。

  来源:“怀柔普法”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