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消费逾期不还,会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律师“以案释法”之刑法篇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1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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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16年10月份,潘某在某银行办理了信用卡一张。随后,潘某持该卡通过ATM取现及消费等手段透支本金16000多元,没有偿还。银行在潘某透支逾期后多次通过催款信、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催缴,潘某在银行催收三个月后仍拒不归还。银行向公安局报案,主张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潘某的法律责任。

  该如何界定潘某的行为,是否可追究刑事责任?

  以案释法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者进行恶意透支,骗取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本案中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16000多元,经银行多次催收仍拒不偿还,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潘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律师提示

  现在办理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逾期还款的人也不在少数。当然,并不是逾期还款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只要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经过银行催收能够及时还款,就不会构成该罪。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现在信息越来越便利透明,"人无信而不立"。信用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越来越重要,即使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经常的逾期还款会严重影响到信用状况,大家必须予以重视,培养出良好的信用基础。

  来源:"首都律师以案释法讲堂"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