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李某与某旅行社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约定李某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匈牙利奥地利7晚8天之旅;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在行程的第七天旅行社在征得李某口头同意后更改行程,现李某否认其同意变更行程,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旅行社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呢?
以案释法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李某称旅行社变更旅游行程未征得其同意,自己对原行程的游览更加期待。旅行社则认为自己由于时间紧而改变行程,且经过了李某的口头同意。旅行社未与李某签订确认同意行程变更的确认书,不能充分证明李某同意过行程的变更。虽然旅行社改变行程后,旅游地点、时间并未减少,但对于李某的旅行感受确会造成一定影响,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律师提示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是可以以口头形式存在的,即以口头的意思表示方式而建立合同。订立口头合同具有简易方便,缔约成本低的优点,并且在我们的生活中,口头合同是大量的、必不可少的一种合同形式,最常见的就是对于那些需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的合同行为。但口头合同发生纠纷时,存在着难以举证和分清责任的缺陷。书面合同则是指以文字为表现形式写在纸张等载体上的合同,书面合同具有较为安全,并且能够有效地预防和辩明纠纷,便于当事人进行举证,但书面合同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双方交易的便捷性,有时容易丧失商机。综上,大家应根据双方的信任度、涉及标的数额的大小、交易行为的重要性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是订立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
来源:首都律师以案释法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