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约定了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离婚时可以请求补偿吗? ——律师“以案释法”之婚姻家庭继承篇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2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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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王某与赵某结婚后,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第二年,女儿出生,赵某做起了全职太太和全职妈妈,负责照料女儿及王某的生活。不想,又两年后,王某提出离婚。赵某对于离婚没有异议,但在财产分配上,认为自己抚育女儿、照顾王某生活付出了较多的义务,要求王某进行相应的补偿。赵某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以案释法: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应认定有效。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也应当予以补偿。

  本案中,王某与赵某虽然书面约定了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但王某在生育女儿后,为了照料女儿和王某的生活而离职,为家庭付出了较多的义务。因此,赵某要求王某给予补偿,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律师提示:

  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该约定是成立并生效的。但有些情况下可以突破此约定。离婚时,一方可以请求相应补偿的情形,除了一方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义务的情况外,还有一方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等。请求另一方从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时,双方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确定。

  来源:首都律师以案释法讲堂

责任编辑:王鑫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