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今日说法、武鸣法院)
【基本案情】
2022年,许某的独子——小许不幸遭遇车祸离世。许某与儿媳蓝某因赔偿款分配问题产生分歧,蓝某因此拒绝许某探望孙女珊珊(化名),并带珊珊离开。
许某起诉,要求蓝某配合其行使探视权,具体方式为在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周六配合其探望孙女珊珊,每次探视时间不低于两个小时。
【判决说理】
法院认为,虽然我国法律并未对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是否享有隔代探望权作出明确规定,但探望权系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权利,通常基于血缘关系产生;孩子的父母一方去世的,祖父母与孙子女的近亲属关系不因父或母去世而消除。本案中,法院支持了许某的诉讼请求,同时指出,隔代探望应当在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和身心健康、不影响珊珊及其母亲蓝某正常生活的前提下进行,许某在探望前应当与蓝某及珊珊做好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