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弟弟的车登记在姐姐名下,姐姐离婚,车归了姐夫?法院判了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0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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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21年,张甲全款购买了一辆货车,将车辆登记在姐姐张乙名下,但实际上车辆一直由张甲使用。2024年,张乙与丈夫李某离婚,法院调解协议中将这辆货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李某所有。张甲认为该车虽登记在姐姐名下,但实际是自己的车且一直在使用,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车辆所有权。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车辆虽登记在张乙名下,但张乙与丈夫在离婚调解中均隐瞒了该车实际由张甲出资购买并长期使用的事实,应认定张甲为真正车主。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张乙与李某在2024年离婚调解书中关于货车的条款,确认车辆归张甲所有,并要求张乙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小提示: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自知道自己合法权益被侵犯的那天算起,六个月内起诉,否则无效。


责任编辑:杨爱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