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今日说法)
【基本案情】
谢女士是一名癌症患者,某年7月,她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从事陪诊代办服务的李某。之后便委托李某帮忙在北京的一家三甲医院挂号,并支付了500元挂号费。因需要病理切片制作新的病理报告,谢女士将其在外地医院保存的病理切片借出并邮寄给了北京的李某。
同年8月18日,李某告知谢女士病理切片丢失,谢女士顿时陷入焦虑与不安之中。这份病理切片包含了最严重的癌变组织,是医生进行诊断并给出更优治疗方案的关键病历材料,一旦丢失,自己的后续治疗势必受到影响。且病理切片中包含自己的敏感健康信息,万一被他人获取,可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李某表示愿意将挂号费退还给谢女士,但不同意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谢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从外地医院借出病理切片的押金、挂号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判决说理】
法院认为,李某和谢女士之间成立有偿委托关系,李某作为专门从事陪诊代办业务的人员,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病理切片丢失,不仅影响谢女士的后续治疗,可能对谢女士的健康权构成侵害,还导致病理切片中承载的个人信息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侵害了谢女士的隐私。因此,李某丢失病理切片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判决李某赔偿谢女士合理经济损失2000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