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普法)
【案情提要】
2022年3月,陈老伯因家中卫生间漏水,上网找了一家维修公司。施工前,维修队告知其根据预估需要7至10斤“正规进口胶水”,单价为每斤198元。陈老伯认为费用总价合理,便同意施工。不料维修结束后,维修队的领队轩某却开出了1.4万元的“天价”账单。
陈老伯认为费用过高,拒绝付款。遭到轩某等人威胁:“你今天如果不付钱的话,是肯定走不出家门的!”面对三名壮汉近2小时的威胁,独居的陈老伯只好妥协支付了1万元。然而第二天,陈老伯发现漏水问题并未修复,便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公安机关经侦查后发现,该维修队固定成员有三人,除领队轩某外,还有负责在网络上发单接单的任某甲,和同样从事“注胶补漏”的维修工任某乙。作案时,他们往往先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诱使客户同意施工,再以漏水量较大等理由加价,如果客户不接受高昂报价,便会遭到言语恐吓、滞留纠缠、推搡以及拍打桌子等“软暴力”威胁。在其他案件中,他们还曾在被害人家中纠缠8个多小时,甚至对被害人进行推搡、扔水瓶等行为,导致部分被害人在很长一段时间担心家人的人身安全,害怕被报复。而他们所用的胶水成本每斤仅1至8元,“注胶补漏”的方式不仅不能真正根治漏水,反而会破坏房屋结构。
2021年至2023年,轩某等三人以上述手法,分别或共同作案。其中,轩某参与7起,实际收取费用6.2万余元;任某甲参与7起,实际收取费用7万余元;任某乙参与5起,实际收取费用5.7万余元。
【判决说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轩某、任某甲、任某乙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者共同以“软暴力”威胁手段,迫使他人交付财物,数额巨大,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
据此,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涉案金额及悔罪表现等,依法判处轩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任某甲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任某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