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百万粉丝主播离婚,自媒体账号怎么办?法院判了!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1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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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普法)

  【案情提要】

  2018年,艾某(男)与段某(女)相识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段某以其个人身份信息实名注册账号开始直播。不久后,账号粉丝量迅速发展到百万余人,段某也获得对应直播收入。

  2024年,夫妻感情出现问题,便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分割财产。诉讼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对由段某运营的百万粉丝自媒体账号归属产生争议。经评估,该账号价值百万余元。

  【判决说理】

  法院认为,本案注册在段某名下的自媒体账号,其粉丝数量达到一定的级别,能够产生广告收入、平台流量收入,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具有财产属性,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该账号是在艾某与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注册和运营的,该账号的价值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在离婚时予以分割。评估机构从账号的粉丝数量、内容质量、活跃度与互动、行业影响力、品牌合作等方面,通过市场走访调查、对比同类型账号价值的方法进行评估,具有其合理性和公正性,法院对其评估结果予以认可。

  段某的自媒体账号是其用个人才华、特长、风格建立起来的独特形象,账号也一直由段某负责运营维护,其价值附着了主播个人较强的人身属性,故在财产分割上应当采取账号归段某单独所有、补偿一定金额给艾某的方式。

  综合考虑,法院酌情认定艾某享有该账号价值的40%。该判决现已生效。


责任编辑:杨爱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