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约定好的自驾路线“缩水”,预交的旅游款还能要回吗?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18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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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高法)

  【案情提要】

  自驾爱好者杨某在某网络平台结识网友吕某。双方约定由吕某带队组织长途自驾旅行。二人通过微信沟通确定了详细的行程路线、出行时间及相关费用,总费用共计2万元。随后,杨某通过微信向吕某支付了全部费用。

  临近出发之际,吕某突然告知原定行程无法按计划进行,大部分行程内容被迫取消,此前约定好的旅行安排无法兑现。双方多次协商沟通无果,最终行程彻底作废。杨某要求吕某退还全部费用,吕某却一再拖延、拒不退还。无奈之下,杨某诉至法院。

  【判决说理】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已通过微信就行程安排、收费标准等事项达成一致合意;原告杨某也按约定足额支付费用,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

  吕某收取费用后,未按照约定提供自驾组织服务,已构成违约,应当向杨某退还全部费用。

  法官提醒:市民通过网络相约自驾出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细核实活动组织者的相关信息,提前明确各项行程细节。同时妥善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一旦遇到对方擅自变更、取消行程且拒不退款的情况,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爱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