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今日说法)
【案情提要】
2022年8月,戴女士购买了一套期房。两年后收房时,她发现房屋入户门与楼梯间的设计,与购房时宣传单、样板间展示的样式截然不同。宣传资料载明,案涉房屋配套封闭楼梯间,实际交付却是敞开式楼梯间,且开发商事前未向戴女士告知该差异,也未针对两种楼梯间设置差异化售价。
戴女士认为,楼梯间样式与宣传内容不符,开发商构成虚假宣传,造成房屋价值贬损,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判决说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戴女士在购房时查阅开发商房型图、宣传资料,并实地查看样板间,前述全部材料均标注案涉房屋配备封闭式楼梯间。封闭式与敞开式楼梯间客观差距明显,会直接影响房屋居住品质,该设计差异决定购房者是否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重要事项。虽然开发商主张戴女士已签署相关文件,但两种楼梯间设计差别显著,并无证据证明开发商就该设计差别向戴女士作出清晰、明确的告知,也未根据两种楼梯间不同样式设置差别化房屋售价,导致戴女士利益受损,开发商理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但戴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约时未审慎核查关乎自身重大财产利益的合同事项,对自身损失也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最终,法院综合考量本案实际情况及双方过错,依法判决开发商赔偿戴女士相应损失。开发商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