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按照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安排,结合怀柔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按时抽取随机单位
根据辖区实际,以市卫健委双随机抽查要求为依据,每月25日到次月5日前抽取双随机单位。每月原则按照不少于被监督单位总数的5%比例进行抽取,年度完成总体60%以上比例。2021年,把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卫生健康监督所将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调整月度双随机抽取比例。年初各专业管理对象底数分别为:公共场所991户,学校卫生121户,二次供水366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3户,医疗机构444户。
(二)规范双随机抽查程序
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程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分别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并随机进行匹配。各专业科室按照抽取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当月抽取的双随机任务当月完成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三)维护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维护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信息库,按照专业、在岗情况进行标记。每年12月底前对高风险单位进行标记,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监管异常名录、被新闻媒体曝光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不纳入随机抽查,作为重点监督对象进行监督。
(四)按时完成国家双随机任务
按照国家双随机抽取任务,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