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本街道管理、环境秩序、能源运行、疫情防控等领域的事中监管和对各行业生产生活的监督指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2022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生活垃圾治理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基数
垃圾分类强制单位19家(含7个村,12个社区),餐饮服务单位210家(随时间有所变动),以及不特定对象(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自然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30家;双随机检查,按照≥1%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二、违法建设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基数
区域内不特定点位。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个点位;与规自委等部门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本项执法根据案件移交线索开展检查,不采取双随机形式。
三、机动车停车场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基数
辖区内机动车停车场4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个点位;因检查基数较少,本项执法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
四、占道经营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不特定对象(辖区内的主要街道、背街小巷)。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0个点位;不开展双随机检查,按诉求举报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五、园林绿化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基数
对区域内公园2家及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个点位;因检查基数较少,本项执法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
六、市容环境和市政设施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不特定对象(辖区内的主要街道、背街小巷、无障碍设施等)。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0个点位;双随机检查,按照≥1%点位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七、能源类运行和安全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基数
非居民燃气用户210家、燃气供应企业3家,供暖企业4家,及不特定检查对象。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非居民燃气用户及燃气供应企业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30家;本项执法涉及安全生产,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供暖季期间因检查基数较少,供暖企业执法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八、疫情防控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基数
餐饮210家、商超11家(随时间有所变动)。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一定时段内检查数量根据疫情防控等级随时调整。
九、控烟、除四害等卫生方面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基数
宾馆、餐饮215家(随时间有所变动)。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40家;双随机检查,按照≥1%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与卫健委、爱卫会等部门,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十、水务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不特定对象(辖区内的主要河道、水库、雨水收集口或管道、污泥遗撒、窨井(排水、污水管线的附属设施)等)。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个点位。因检查基数较少,本项执法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联合检查,与水务部门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十一、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基数
辖区内服装干洗11家、机动车维修4家;提供饮食、洗浴、住宿等服务的单位5家及不特定检查主体。
(二)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7家;双随机检查,按照≥5%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十二、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要求,按季度在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