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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管服务相结合 持续提升区域营商环境

日期:2024-02-23 17:03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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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局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着眼柔性执法、优化执法方式、强化督导帮扶、推进政务服务等方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将柔性执法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做到教育引导在先、检查整改在后,执法关口前置、监管重心前移。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符合不予处罚清单中的情形依法免予处罚。2023年,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0起,减免处罚金额83.8万元。

二是积极推动“非现场执法”机制。全面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利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明确“一次抽查、全面体检”要求,不断提高执法精度,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减少对辖区企业、商户执法现场检查频次,杜绝重复检查、频繁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科学有效地抓好营商环境建设。累计开展各类非现场检查583家次。

三是积极落实“督导帮扶”措施。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与企业进行面对面座谈,倾听企业的生态环境诉求,指导企业规范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向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醒企业不碰红线,不触底线,保证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和送法入企活动260余次。

四是积极推进“服务企业”模式。积极服务区内上市企业,按照政务服务相关要求,主动缩短时限,简化流程,做好企业上市环境保护领域合法合规信息查询工作。截至目前共为16家企业出具了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查询告知书。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上下功夫,在研究解决营商环境问题上下功夫,强化服务意识,以普法促进执法,努力提升辖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感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崔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