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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美发美容行业经营服务指引

日期:2020-06-21 14:11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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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及有序复工复产工作部署,为做好美发美容行业疫情防控,保护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满足市民生活服务需求,制定本经营服务指引,适用于本市美发美容行业企业及其门店。

  1.美发美容行业协会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诉求,主动做好服务,指导各会员企业按照本指引做好疫情防控和经营活动。

  2.各美发美容企业要根据市、区两级商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有关防控指引,做好门店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并对上岗员工进行培训。除国家和本市根据防疫情况公布的复工复产限制措施外,各单位在遵守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自主决定复工复产。

  3.各美发美容企业要为门店和员工准备好体温检测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有条件的门店可为顾客提供一次性鞋套、服装罩袋、卫生湿纸巾、消毒凝胶、消毒酒精等防护物品。

  4.保持营业场所环境整洁。对顾客接触多的部位及时清洁消毒,可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执行。

  5.保持工位间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聚集,每个工位的服务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座椅间距不小于1.5米。

  6.剪刀、梳子、推子等理(剪)发工具应一客一用一消毒。毛巾、围布等公共用品应一客一换一消毒。

  7.在服务顾客完毕后落在座椅、地面的头发应一客一清扫一消毒,统一收集到塑胶袋内并扎紧袋口后再处理。

  8.手动大门尽量保持开启状态,避免反复触摸造成的疾病传播风险。劝导顾客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群过度拥挤。

  9.组织所属员工使用“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及时掌握员工健康风险。对返京人员按照本市统一要求实行居家或集中观察。如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向属地及主管部门报备。

  10.安排专门人员对顾客检测体温并核实“北京健康宝”信息,体温正常且“北京健康宝”状态为“未见异常”者方可入店,确保到店顾客和从业人员安全。门店设在有统一物业管理的商场等综合性场所的,物业单位已严格落实的防疫措施,门店无需采取重复性措施。

  11.员工每日上岗前、下班后要做好自身消毒、清洁。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居住在中高风险街乡的员工禁止离京,坚持“非必要不出京”,确需离京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2.员工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员工在为顾客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与顾客聊天。口罩应及时更换。

  13.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准确掌握员工健康状况,督促有密切接触史和暴露史的员工做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组织员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查尽查、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应收尽收。

  14.如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向属地及主管部门报备,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生物样本、环境样本采集工作,并配合疾控机构或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消杀工作。


责任编辑:王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