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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6月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日期:2021-08-20 10:27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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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6月

项    目

单位数(个)

收入合计(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2021年1-6月

同比增长(%)

2021年1-6月

同比增长(%)

2021年1-6月

同比增长(%)

合    计

523

3200200.0

32.8

87528.4

17.8

57073

2.3

按门类分组








  批发和零售业

191

1317619.5

32.4

10736.4

4.5

5564

3.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

144491.3

24.8

1544.5

-48.1

1924

-1.7

  住宿和餐饮业

45

67580.1

67.6

-11062.0

-

3581

-11.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

307041.0

41.3

-101060.6

-

4592

18.5

  金融业

34

265923.0

24.6

138778.6

35.1

1429

-28.4

  房地产业

23

175956.1

52.0

23600.0

-

4328

1.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9

267617.1

9.2

-25862.9

-

8718

-3.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7

90486.5

-15.4

31654.5

-

9512

11.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6

63690.5

12.9

74.3

-

3252

23.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

54242.6

137.7

-2652.1

-

2933

6.4

  教  育

43

106956.2

2.6

-6099.8

-

5270

-0.5

  卫生和社会工作

19

131346.0

15.7

477.9

-

4198

3.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1

207250.1

227.0

27399.6

232.6

1772

-7.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








  其中:内资

506

2946186.7

33.0

89145.1

44.1

51169

2.3 

  注:行业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第三产业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年营业收入(收入合计)1000万元(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500 万元及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规模以上金融业和重点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的第三产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事业单位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在报告期内(年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按“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实施统计,包括参加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式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

责任编辑:王鑫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