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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9月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日期:2024-11-22 10:56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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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9月

项    目

单位数(个)

收入合计(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2024年1-9

同比增长(%)

2024年1-9

同比增长(%)

合    计

662

6918060.6

-8.8

209174.6

-38.7

按门类分组






  批发和零售业

263

2933019.3

-14.2

20311.3

77.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

219899.1

-2.9

-1494.3

  住宿和餐饮业

55

126659.7

-1.2

-14206.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7

1562061.2

6.2

190575.4

21.3

  金融业

46

77879.5

-61.7

-49953.9

  房地产业

32

260634.2

-10.8

-28326.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0

457912.2

-6.0

15961.7

158.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9

259043.8

6.2

14674.2

-8.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

79855.3

-12.1

14343.1

80.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

61009.7

-2.9

8892.4

19.6

  教  育

48

378871.7

-0.4

1441.0

-10.3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

221073.5

-6.5

-1671.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3

280141.4

-17.6

38628.1

-29.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






  其中:内资

641

6156976.1

-10.8

170604.0

-44.6 

  注:行业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第三产业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年营业收入(收入合计)1000万元及以上(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500 万元及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规模以上金融业和重点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的第三产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没有利润总额。

责任编辑:王鑫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