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全区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1亿元,同比下降3.0%。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25.3亿元,同比下降3.4%;餐饮收入2.8亿元,同比增长1.2%。
附注:
一、统计范围
怀柔区地域内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 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抽样调查获取数据,进而推算总体。
限额以上标准:①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②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③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④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责任编辑:杨爱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