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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季度怀柔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运行情况

日期:2025-05-23 16:04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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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季度,全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实现收入合计35.3亿元,同比下降21.4%。其中,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5.0亿元,同比下降21.5%;利润总额亏损5.2亿元。

  分领域看,文化核心领域[1]实现收入合计29.9亿元,同比下降23.0%。其中,文化投资运营、内容创作生产、新闻信息服务和创意设计服务4个领域收入合计同比分别下降41.1%、32.9%、23.5%和11.7%。文化相关领域实现收入合计5.4亿元,同比下降10.8%。其中,文化消费终端生产领域收入合计同比下降15.0%。

  附注:

  一、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二、统计范围 

  数据统计范围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的标准具体为: 

  (1)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2)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3)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5)其他服务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注: [1]文化核心领域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6个领域,文化相关领域包括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3个领域。


责任编辑:杨爱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