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怀柔区储备粮质量跟踪管理办法》(试行)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根据《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国家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和《北京市储备粮质量跟踪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怀柔区储备粮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北京市怀柔区储备粮质量跟踪管理办法》(试行)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根据市、区两级领导指示精神,为做好储备粮出入库质量安全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国家财产及本区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粮食质量安全可靠。
三、《北京市怀柔区储备粮质量跟踪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全文共八条。内容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责任追究、质量跟踪检测项目允许差异参考值(附件)等。
(一)明确制定依据。
(二)办法适用范围及储备粮质量跟踪管理办法定义。
(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四)在区储备粮质量跟踪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可从轻或免予追究承储单位质量责任。
1.超过区储备粮储存年限标准的,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尚未列入轮换计划,致使区储备粮宜存率低于95%的;
2.承储单位对不宜存区储备粮进行了书面报告,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未能及时解决,致使品质进一步下降的。
(五)本办法由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北京市怀柔区储备粮质量跟踪管理办法》(试行)所涉及的范围有哪些?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怀柔区储备粮(含油,下同)从入库到出库的质量跟踪管理工作。
五、《北京市怀柔区储备粮质量跟踪管理办法》(试行)注意事项
在区储备粮质量跟踪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参照《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追究责任,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1.未按要求上报入库、平仓后检测结果、质量半年报等有关数据和上报数据不准确的;
2.未按规定进行整理,造成入仓后粮食水分、杂质不符合入库质量标准要求的;
3.未按扦样规定扦取样品,造成检测结果不能代表货位总体质量情况的;
4.因承储单位管理不善,将不同品种或不同收获年度的粮食混存或造成质量下降的;
5.区储备粮宜存率低于95%或产生陈化粮的;
6.出现污染、霉变、严重虫蚀,致使粮食品质下降的。
六、关键词诠释
本办法所称区储备粮,是指怀柔区政府储备的用于在本区域内,调节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含成品粮油)。区储备粮的粮权属于怀柔区人民政府。区储备粮的规模经区政府同意后可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