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北京市怀柔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材料(问答式)

日期:2024-06-04 10:48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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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2023年度北京市怀柔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此次实施方案是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157号)、《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发放2023年度全市蔬菜生产补贴工作的通知>》(京政农发〔2024〕26号)要求,结合怀柔区实际,为了提高种植主体(包含农户及企业等)积极性,稳定北京市蔬菜生产面积,支持蔬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怀柔区农业农村局联合怀柔区财政局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2023年度北京市怀柔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适用对象是什么?

  补贴对象要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申报补贴的主体应为蔬菜实际生产经营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二是申报补贴的露天地块、设施大棚地块或工厂化芽苗菜生产等情况要纳入统计部门蔬菜统计范围。

  三、本次《2023年度北京市怀柔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主要实施范围是什么?

  实施范围为怀柔区2023年蔬菜实际生产面积,包括:1.露天种植蔬菜和设施大棚蔬菜,补贴面积为农户实际种植生产的面积;2.植物工厂和智能连栋温室蔬菜生产、工厂化食用菌生产的蔬菜,按照5吨产量折合1亩地的面积计算,产量以实际生产数据为依据;3.工厂化芽苗菜,补贴面积按照15吨产量折合1亩地的面积计算,产量以实际生产数据为依据。

  四、本次《2023年度北京市怀柔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补贴执行标准是什么?

  市级补贴标准为每年600元/亩;区级配套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亩,合计为每年800元/亩。同一地块已经享受过2023年耕地地力补贴的地块,不得再次申报及享受2023年度北京市怀柔区蔬菜生产补贴政策。

  五、《2023年度北京市怀柔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补贴办理程序是什么?

  蔬菜生产补贴采取自愿申请的方式,由所在村村委会统一安排,经本人确认和所在村村委会初步核实,导出并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村委会两份,本人留存一份。村委会核实完成后,张榜公布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者姓名、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

  镇乡负责审核工作,逐村审核申报资料无问题后,上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区农业农村部门逐镇乡核实申报资料无误后,报区政府批准。

  区政府对上报的数据批复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部门将批复的《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确认汇总表(区级)(2023年度)》和批准数据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部门将市、区级蔬菜生产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六、《2023年度北京市怀柔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补贴申报时限是什么?

  各镇乡在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蔬菜生产补贴申报审核。

  七、《2023年度北京市怀柔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补贴申报材料及要求是什么?

  申请人需提交个人申请表,村委会将个人申请上报系统,申报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

  八、《2023年度北京市怀柔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补贴申报方式是什么?

  申请人采用书面电子相结合形式向村委会提交申请。

  九、《2023年度北京市怀柔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创新举措是什么?

  2022年菜田补贴市级补贴及区级配套补贴均需填写个人申请表,耗时耗力且工作量大。2023年度为减轻基层负担,区级配套补贴不再填写个人申请表,按照补贴系统导出的《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汇总确认表(村级)(2023年度)》,以每亩200元标准,由村委会填写《2023年度怀柔区蔬菜生产补贴汇总确认表(村级)》(附表2),每个表一式三份,村委会存档一份,上报所在镇(乡)政府两份。

  十、关键词诠释有哪些?

  蔬菜生产补贴:蔬菜生产补贴是近年来有关农业补贴的一个新词。蔬菜生产补贴对象为蔬菜实际生产经营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补贴执行标准:市级补贴标准为每年600元/亩;区级配套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亩,合计为每年800元/亩。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是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的实质是合作经济,包括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

  十一、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同一地块已经享受过2023年耕地地力补贴,不得再次申报及享受2023年度北京市怀柔区蔬菜生产补贴政策。

  (二)申报补贴的露天地块、设施大棚地块或工厂化芽苗菜生产等情况要纳入统计部门蔬菜统计范围。

  (三)申报的露地地块实际为撂荒和设施闲置(半年以上棚内未种植)、一年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检查不合格、用地不规范等情况,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