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4-12-05 17:41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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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京财债〔2020〕1376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局草拟了《怀柔区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本次《管理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明确各阶段管理要求和职责分工,完善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二、本次《管理办法》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通过建立项目库管理机制、项目联审机制、资金监管机制、风险评估机制等,对专项债券从项目储备、需求申报、债券发行,到债券资金拨付使用、项目建设运营、资产管理以及债券清偿等各阶段进行管理,明确具体工作及要求,强化预算及绩效管理,做好信息公开,防范各类风险,对专项债券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本次《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其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经营性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专项债券。

  四、本次《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内容是什么?

  《怀柔区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职责分工、额度及预算管理、项目储备、需求申报、债券发行准备、债券资金使用及监管、项目建设运营及资产管理、债券清偿、信息公开、绩效管理、风险管理、附则共13章。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明确制定目的和依据、定义、责任主体以及管理方式。

  (二)职责分工。明确区财政局、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等参与专项债券工作各类主体的职能职责。

  (三)额度及预算管理。专项债务实行限额管理,专项债券的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及用于偿还专项债券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专项收入,依法依规全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四)项目储备。明确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储备项目库入库基本条件、入库程序及项目库管理等内容。

  (五)需求申报。明确申报程序及联审要求。

  (六)债券发行准备。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

  (七)债券资金使用及监管。对专项债券资金到账前及到账后使用管理作出规定,对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提出明确要求。

  (八)项目建设运营及资产管理。从项目建设运营、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将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建立相应的资产登记和统计报告制度。

  (九)债券偿清。明确区财政局、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责任,提前做好偿债规划,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十)信息公开。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存续期内信息披露工作。

  (十一)绩效管理。明确区财政局、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职责,将专项债券额度分配与项目绩效相挂钩。

  (十二)风险管理。科学合理举债,加强专项债券使用检查,主动接受审计和检查,做好责任追究等工作。

  (十三)附则。明确《办法》生效时间。

  五、关键词诠释

  专项债券是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其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经营性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