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的背景依据主要基于国家及北京市的政策导向、怀柔区的区域定位和发展需求、商务领域发展现状和挑战以及促进会展业、消费升级和外商投资等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这一支持办法的制定旨在推动怀柔区商务领域实现更加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地发展。
二、《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一)促进会展产业创新发展方面
办会办展主体以及企业引进方。
(二)推动消费升级持续扩大方面
批发业企业、零售业企业、餐饮业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引进企业的商业运营管理主体、举办活动的市场主体及社会组织。
(三)助力外商投资保稳促优方面
在怀柔区规范经营的外资企业。
三、《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促进会展产业创新发展方面
1.支持的会展活动单日线下参会人数达到200人以上;
2.支持的会展活动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路演和供需对接会除外;
3.科学学术会议单日参会重要学者(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青、优青)达到4人以上。以聚焦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为会议主旨,符合怀柔科学城科学方向、怀柔区现代化产业体系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由知名学术机构、科研院所、科技团体、行业协会、学会等主体在怀柔区举办的科学学术会议、专业论坛等活动;
4.路演活动单日参会企业达到50家以上,且参会的怀柔区本地企业达到50%;
5.供需对接会议单日参会企业达到50家以上,且参会的怀柔区本地企业达到30%;
6.国际会议参会人员需来自境外3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且线下参会外宾人数达到50人以上;
7.展会活动展览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
8.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怀柔区功能定位,符合国家、北京市、怀柔区产业政策要求;
9.10家以上市级媒体或专业媒体报道;
10.主、承办单位基本相同或依托同一核心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的会展活动视为同一项目,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请资金支持;
(二)推动消费升级持续扩大方面
1.支持培育消费“新标杆”
支持对象为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所属行业以统计部门界定结果为准。
2.支持引进消费“新品牌”
(1)申报主体为商业运营管理主体;
(2)被引进品牌所开设店铺在怀柔辖区内且连续经营1年以上;
(3)被引进品牌为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怀柔首店、旗舰店;
(4)引进方与被引进品牌方签署2年及以上合作协议;
(5)项目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其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支持举办消费“新活动”
(1)申报主体在怀柔区内举办消费季主题消费活动、首发首秀活动;
(2)申请资金支持的活动,需经区商务局认定;
(3)活动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客流集聚效应。
(三)助力外商投资保稳促优方面
1.申报企业须在怀柔区规范经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
2.申报企业按要求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外资相关数据和信息材料,按时完成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年报申报等工作;
3.申报企业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的申报材料有哪些?
具体申报材料、申报时间以及申报流程请以征集通知为准。
五、《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的执行标准是什么?
(一)促进会展产业创新发展方面
1.支持举办科学学术会议
(1)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15万元(含)至100万元的会议活动,给予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15%的资金支持;
(2)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会议活动,给予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20%的资金支持,最高100万元。
2.支持举办重要国际会议
在怀柔区举办的重要国际会议,给予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50%的资金支持,最高500万元。
3.支持举办路演活动
在怀柔区举办的路演活动,给予主办方1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在怀柔区实际消费不足10万元的,按照实际消费金额进行支持)。
4.支持举办供需对接会议
在怀柔区举办的供需对接会议,给予主办方2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在怀柔区实际消费不足20万元的,按照实际消费金额进行支持)。
5.支持举办重点产业会展活动
(1)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15万元(含)至100万元的会展活动,给予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20%的资金支持;
(2)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会展活动,给予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30%的资金支持,最高200万元。
6.支持引进符合怀柔区重点产业方向的企业入区发展
支持在怀柔区举办会展活动的主办方、场地方通过举办会展活动引进符合怀柔区重点产业方向的成熟型企业,每年支持不超过10个。企业落户怀柔区,经营情况良好且具有一定成长性,给予引进方每个企业5万元资金支持。
(二)推动消费升级持续扩大方面
1.支持培育消费“新标杆”
(1)对首次纳入怀柔区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企业:批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批发业销售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正增长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15万元资金支持;零售业、餐饮业企业,零售业零售额、餐饮业营业额正增长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
(2)批发业企业,对全年销售额正增长且增速不低于全区批发和零售销售额平均增速的给予支持。全年销售额在10亿元(含)-20亿元之间,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全年销售额在20亿元(含)以上,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3)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对全年零售额正增长且增速不低于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均增速的给予支持。全年零售额在1亿元(含)-5亿元之间,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全年零售额在5亿元(含)以上,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对全年营业收入正增长且增速不低于全区规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速的给予支持。全年营业收入在3亿元(含)以上,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
(5)新设企业,在京注册不满一年,且满足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条件的,可按照当年符合申报要求的月度区间申报。
同时符合北京市《关于实施2024年度批发和零售、餐饮企业支持政策的通知》条件的,申报单位自主择一申报。同时符合(2)、(3)方向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自主择一申报。
2.支持引进消费“新品牌”
对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怀柔首店、旗舰店,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在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引进方,每引进1家满足以上条件的店铺,给予引进方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同一引进方每年累计给予最高20万元资金支持。
3.支持举办消费“新活动”
(1)对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包含场租、搭建、宣传推广、物料设计及购置、安保服务等方面)在30万元(含)以上的活动,给予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50%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2)对同一支持对象每年累计支持活动不超过2个、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助力外商投资保稳促优方面
根据实缴合同外资的金额,每入资1美元给予0.03元人民币资金支持,每年每家企业最高支持150万元人民币。
六、《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执行《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时,企业应深入了解政策内容、确保合规性、提供真实和完整的申报材料、接受资金监管和使用要求以及持续关注和更新等方面的事项。同时,政府部门也应不断优化政策扶持体系和企业长效动态化绩效评价机制等方面的工作,为商务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的关键词诠释是什么?
在怀实际消费金额:会展活动在怀柔区产生消费(住宿、餐饮和会议场地、设备设施、车辆租用、广告设计宣传、安保等与会展活动相关的费用)。
八、《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的惠民利民举措
《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的惠民利民举措主要体现在促进就业、消费升级、外商投资引入、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这些举措将为怀柔区的居民和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生活条件,推动商务领域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