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怀柔区加强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问答式)

日期:2024-12-03 13:18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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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废止<怀柔区加强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关于印发<怀柔区加强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出台以来,执行过程中存在大部分补贴项目未实际发生、部分补贴条款与市级政策重复、部分补贴条款精准性不强等问题。

  2.《关于废止<怀柔区加强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怀政发〔2024〕38号)。

  3.《关于废止<怀柔区加强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发布后,如何执行?

  答:《通知》自2024年11月30日起执行。《通知》执行前,符合区级岗位补贴、城乡劳动力一次性安置奖励、不宜外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条件且未申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在2025年2月28日(含)前进行申报;符合城乡劳动力自主创业奖励申报条件且未申报的用人单位,可在2025年5月31日(含)前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