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加强辖区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发挥医药储备物资的保障效能,依据《北京市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办法(2022修订版)》(京药监发〔2022〕3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区卫经财发医局等六部门共同出台《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
(二)《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建立区级与医疗机构两级医药物资储备机制,统筹安排以满足辖区日常及应急需要的医药物资供应,构建辖区医药储备应急保供体系。
(三)《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一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就区级医药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设以及各部门职责分工进行明确。
第三部分,对储备单位的条件任务、职责及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
第四部分,对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形式及管理模式进行了明确。
第五部分,对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计划、目录确立调整、质量安全等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
第六部分,明确了怀柔区医药储备物资调用原则及程序。
第七部分,明确了怀柔区医药储备物资资金预算、支付、评价等管理进行明确。
第八部分,对医药储备工作的部署、协调和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四)《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医药储备物资调用原则是什么?
按照有偿调用原则,分级分类组织调用;特殊情况下,按照区委、区政府或相关防控机制的要求调用,保障应急处置需求。
(五)《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医药物资储备资金是如何规定的?
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资金由区财政承担,以保障储备品种的采购、销毁及储备服务中产生的费用。
(六)《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中的医药物资储备联席小组工作职责是什么?
怀柔区成立由区市卫经财发医局等六部门组成的区医药物资储备联席小组,组织开展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联席小组主要承担研究制定管理规划、政策,确定储备单位,明确储备品种,应急调用管理,统筹储备资金使用及常规储备品种核销事项。
(七)《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的涉及范围?
本方案中明确的相关部门、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医药企业或卫生事业单位。
(八)《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的关键词诠释。
1、医药储备物资是指药品(含疫苗)、医疗器械、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等药品和医疗物资的储备。
2、实物储备是指由确定的储备单位按要求完成储备品种采购、储存。
3、渠道能力储备是指与具有物资供应能力的单位签订渠道采购协议,紧急状态下可以按照调拨指令提供稳定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