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12-12 15:23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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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政策依据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开垦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二、什么是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坡度二十五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

三、为什么要划定和公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这是《水土保持法》规定的县级政府法定职责之一。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因经常整地、翻耕等对地表造成持续的扰动,极易引发水土流失。公告能让公众明确范围,便于共同遵守、守护生态安全。

四、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涉及的土地利用类型有哪些?具体面积是多少?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涉及林地。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面积为104396.49公顷,涉及12个镇乡,全部为林地。

五、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禁止行为有哪些?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林下植被保护、修建梯田和树盘、蓄水保墒、节水灌溉、控制化肥和农药施用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六、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违反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七、公告关键词诠释

(一)科学划定

按照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科学划定,经初步划定、外业复核与成果修正,并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对划定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划定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

(二)边界清晰

将坡度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叠加分析,并充分避让规划建设用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等,最终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面积为104396.49公顷,涉及12个镇乡,地类全部为林地。

(三)便于管理

本次划定是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重要举措,对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依法严格监管人为水土流失、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具有重要作用。

八、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否可以调整?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确定后,遇国家或地方重大决策,本级人民政府可按程序动态调整。

九、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怀柔区水务局

咨询电话:010-8968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