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问答式)

日期:2026-05-11 15:01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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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为巩固我区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成果,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农发〔2023〕49号)、《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长效管护工作机制的通知》(京政农发〔2021〕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确保我区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有序开展。

三、《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基本原则、补贴范围及标准、部门职责、工作要求、其他等五方面内容。

四、《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一)取暖电价补贴范围

对已实施取暖“煤改电”的农村住户实施采暖季用电价格补贴。

(二)取暖气价补贴范围

对已实施整村取暖“煤改气”村庄的农村住户实施采暖季用气价格补贴。

(三)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及新增改造补贴范围

对已实施整村取暖“煤改清洁能源”村庄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农村住户实施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及新增改造。

五、《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主要补贴标准是什么?

(一)取暖电价补贴标准

取消阶梯电价,采暖季(本年度11月1日—下年度3月31日)低谷电价时段(20:00至次日早8:00),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补贴0.1元/度,每户用电补贴最高1万度。

(二)取暖气价补贴标准

采暖季(本年度11月1日—下年度3月31日)实施采暖季用气价格补贴,在执行市级气价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区财政按照山区用户0.7元/立方米、平原用户0.5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针对2018年7月1日后(2.28元/立方米)气价涨价部分补贴,除市财政补贴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承担,每户采暖季用气量最高补贴2500立方米。

(三)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及新增补贴标准

按照《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怀柔区财政局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怀农发〔2024〕37号)执行。

六、《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方案》中相关惠民利民措施有哪些?

1.建立运维管理服务中心,解决“煤改清洁能源”长效管护工作中的“响应慢、效率低”等问题,不断提升农村住户满意度。

2.通过实施监理制度,确保设备安装进度及质量,解决农村住户后顾之忧。

3.通过实施各类补贴,有效减轻了农村住户的经济负担。

七、《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方案》中创新特点有哪些?

按照市级工作要求,将具备绿色、节能的新产品纳入补贴范围,推动更加先进的产品在农村取暖领域推广应用。

八、《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方案》与2025年度方案主要变化是什么?

进一步优化、明确各部门职责。

九、关键词解读

一宅一户一表一设备:即一个户主姓名一个住宅对应一个电表编号,连接一套供暖设备及末端,只享受1次补贴。

设备更新:即原享受政府补贴且清洁取暖设备符合更新改造标准的农村住户更新设备。

设备新增:即已完成整村“煤改清洁能源”改造村庄的新增农村住户安装清洁取暖设备。

十、注意事项

取暖电、气价补贴的申报期为每年度8月1日至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