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怀柔信息网(https://www.bjhr.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中下载。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机关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一名工作人员主管,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怀柔区图书馆、怀柔区档案局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截止本年底,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本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区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条例》的实施准备和执行工作,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提高社会矛盾调处能力紧密结合,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与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分忧的职能作用紧密结合,与发展电子政务紧密结合,从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力度、提升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等方面下功夫,圆满完成了本年度任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中心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领导信息类信息7条,占已公开信息总量的23.3%;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占已公开信息总量的40%;法规文件类信息5条,占已公开信息总量的16.7%;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占已公开信息总量的3.3%;业务动态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3%;其它类信息1条,占已公开信息总量的3.3%。
以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有24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信访应知的内容,包内设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中心领导的分工及个人信息20条,为公众信访归口办理起到了指导作用;4条为法规性文件及信访事项的受理及办理流程等,起到了指导公众依法依规信访信访,有力维护自身权益的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中心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并完善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口实施,主管领导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健全了各类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为本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一致提供了前提保障;二是依托怀柔信息网为工作平台,采用网络形式对本中心信息及时公开,使公众快捷获取本中心信息成为可能;三是利用本中心设立的信访信息受理点现场为公众传播政府公开信息,为来访人员提供了简单直观的政府信息;四是利用三个信息公开查阅点对外宣传本中心的政府公开信息,为不能从其他途径获取本中心信息的公众提供便利;五是与怀柔广播电台合办了“调处之声”无线调频广播栏目,为文化程度较低的民众获取本中心的信息创造了条件。此外,本中心还通过“信访宣传日”活动向公众免费发放《温情卡》和《信访条例》及将《社会矛盾调处专刊》送报下乡等手段积极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公众对本中心的信息获取。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依申请公开这项比较新的工作还处在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逐步积累经验的过程。目前没有收到公众对我中心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提出的申请,但我们对此项工作没有放松。目前我们已经完成的工作是:建立依申请公开的内部办理流程,对公众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和当面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三种情况,分别规定了受理、办理、审查和答复流程,依法履行公开义务;拟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通知单和依申请公开回执单三份规范的文本,对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从受理回执、职能部门办理到最后的告知,都做到有据可查,有档可存,逐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咨询情况
2008年,本中心共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4人次,占总数的16.5%;电话咨询66人次,占总数的77.6%;网上咨询3人次,占总数的5.9%。
五、其他情况
因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目前,没有发生收费及减免行为,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只是刚刚迈出了第一步,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更新维护还需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还需在下一步实际运行过程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为了进一步完善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下一步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受理工作,拓展信息查阅渠道,完善统计分析、维护更新、内容审查、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怀柔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