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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26 00:00    来源: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编制的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处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33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处;邮编:101400;电子邮箱:zxzhc@bjhr.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心综合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综合处为信息公开办公室,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在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建立了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展示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中心机关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中心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主要公开渠道

  中心网站

  中心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中心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占总数的54.55%;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4.55%;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业务动态类信息9条,占总数的40.91%。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中心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工作。同时在便民服务上。为使怀柔百姓和外来人员方便、快捷地获取各类公共服务信息,中心结合我区区情及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编制了《便民服务一本通》。该书收集了大量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信息,共100页18大项95小项,包括紧急救助和常用电话、政府各部门办公电话、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电话、各镇乡、街道电话、商家信息,以及各类便民生活资讯。该书已向社会免费发放。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中心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市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08年,针对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

  2009年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发挥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查阅服务作用。   

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