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08年度北房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北房镇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北房镇办公室为全镇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北房镇信息公开办公室,我镇工作部门明确了专门工作机构和兼职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建立了全镇统一的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全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要公开渠道
我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全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1.79%;法规文件类信息20条,占总数的35.72%;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3.57%;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业务动态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1.79%。
(二)公共查阅场所
全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具体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综合档案室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各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镇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0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0页。综合档案室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0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0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镇申请总数为0件,其中镇政府工作部门0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0件,占总数的0%;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0件,占总数的0%;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0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0件,占总数的0%,其中“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
“不予公开”0件,占总数的0%;
“信息不存在”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掌握”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0件,占总数的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全镇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全镇受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具有复议职能的工作部门0件。已办结0件,办结率为0%。已办结的复议申请案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0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0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0件;驳回复议申请的0件;撤销告知书的0件。
(二)行政诉讼
全镇共发生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其中0件已结案,0件正在审理中。已结案的0件,裁定驳回起诉的0件,裁定不予受理的0件,原告自愿撤诉的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全镇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查阅方式有待优化;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有待提高。
2009年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整合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服务形式;四是进一步发挥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查阅服务作用;五是加强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方便公众就近、便捷查阅。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
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