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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1-02-28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怀柔区政府网站(http://www.bjhr.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南大街26号;邮编:101400;电子邮箱:shgw@bjhr.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自本机关挂牌之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怀柔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为:www.bjhr.gov.cn。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机关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占总体比例的88.9%;业务动态类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的11.1%。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栏、服务指南、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等公开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机关2010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本机关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一些不足。2011年,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结合我机关实际,争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使全社会更好地了解社会办的工作,监督社会办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〇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