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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2-02-15 00:00    来源:怀柔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信息网”门户网站(https://www.bjhr.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怀柔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联系(地址:怀柔区开放路56号;邮编101400;电子邮箱cgdd@bjhr.gov.cn)。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单位及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党委书记为分管领导,办公室为具体负责部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周报、月报实施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固定。通过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保障了我单位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同时还制定了《怀柔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增强了大队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量,促进大队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大队实际,制定了《怀柔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怀柔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安排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及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大队实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切实增强大队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除鼓励队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外,还多次在内部工作会议上宣传讲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展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怀柔城管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通过怀柔政府信息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知晓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自《条例》施行以来,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怀柔城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怀柔城管大队根据《条例》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本机关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答复情况

  本机关2011年度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0件。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本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本机关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机关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队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细化。

  具体有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大队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大队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强化领导,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41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141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总数

0


  其中:区(县)政府0件 

  工作部门0 件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件 

  2、互联网申请数 0件 

  3、传真申请数 0件 

  4、信函申请数0 件 

  到期已答复总数 0件 

  其中:1、同意公开 0件 

  2、不予公开 0件 

  3、信息不存在 0件 

  4、非本机关掌握0 件 

  5、申请内容不明确 0件 

  6、非政府信息 0件 

  7、已移送档案馆0 件 

  附表三: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复议数

0

诉讼数

0

举报数

0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