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民防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区政府网站(https://www.bjhr.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怀柔区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富乐小区北里25号民防局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1400;电子邮箱:rfb@bjhr.gov.cn)。
一、概述
2011年度,本机关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并将纸质文件及时移送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同时,进一步完善局机关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链接,方便公众网上查阅。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机关开展了新形成信息的属性界定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将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将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移送至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方式发布。
“怀柔信息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系统建有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2011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条,其中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共查阅场所
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可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区档案馆、区图书馆三个场所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局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将联系方式在“怀柔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予以公布。
(一)申请情况
本机关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本机关2011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为0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1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为0件。
(二)行政诉讼
2011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为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理论理解不透彻,公开不彻底。
2012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全员培训,提高全员的公开意识;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公文属性、保密审查、公开属性等方面知识的学习,立足岗位,研究《条例》,增强本领;三是加强科室间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参与度。
北京市怀柔区民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