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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19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怀柔区委、区政府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选派熟悉信息工作和公文办理程序的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在"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设置了"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下载专区"、"安全用药"、"公示"、"公告"等栏目。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着力突出便民、实用特色,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着力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提供各项行政许可办理指南,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便于群众第一时间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状况。。

  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法规文件类信息41条,行政职责类信息32条,业务动态类信息565条。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大厅设置在区行政服务中心食药局窗口,同时设置资料索取点,印制纸质材料并放置于行政受理大厅,方便公众索取。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4年度收到以信函形式申请的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行政职责类信息,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1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4年,在已答复的申请件中,同意公开的1件,共收取费用0元。其中:检索费0元,复印费0元,邮寄费0元。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828号)中关于可以减免费用的规定,免收费用的申请0件,免收费用0元。

四、咨询情况

  2014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730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900人次,占总数的26%;电话咨询5400人次,占总数的74%。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在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中,需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学习培训。

  2015年,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相关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

 

 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