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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2-24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市政市容委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怀柔信息网(https://www.bjhr.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怀柔区市政市容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柔区兴怀大街18号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1400;电子邮箱:szgw@bjhr.gov.cn)。 

  一、概述 

  2015年,我委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手段来抓。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条例》要求,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11名兼职工作人员。通过近年的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了我委各级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继续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怀柔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依申请政府信息答复不予公开工作预案》、《怀柔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录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移送工作制度(试行)》、《怀柔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怀柔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规范(试行)》、《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并有效执行。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市政市容委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办公室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市政市容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开内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为止,我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条、业务动态类信息19条。 

  (二)公开形式 

  1. 政府门户网站。在政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 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全面公开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 

  3、其他公开渠道。同时,还积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本单位触摸屏查询系统等渠道公开我委政府公开信息,方便广大群众获取本单位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委根据《条例》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本机关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二)答复情况 

  本机关2015年度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1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此项收费为0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本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本机关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 

  年度承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共21件,建议10件(其中2015年度6月6日走访选民日建议5件)、提案11件。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始终保持高度重视,但在细节上还有所欠缺。一是对修订后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学习、理解上还不够深刻;二是对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和目录还不够优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经费相对薄弱。结合自身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各种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着重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规定,对我委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能力。 

  (二)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优化和调整,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北京市怀柔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