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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2-01 00:39    来源:怀柔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怀柔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17年5月底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信息网”(www.bjhr.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怀柔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信息科,地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北路7号;邮编:101400;电子邮箱:zsj@bjhr.gov.cn。

  一、概述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怀柔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怀柔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积极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制定了《怀柔区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清理本单位制定的文件,按时上报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和政府信息申请咨询情况统计。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信息的公开、咨询和答复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单位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2017年本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点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区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查询中心、怀柔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信息科。

  三、依申请公开及收费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7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本单位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怀柔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全面展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升。

  2018年,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拓展信息公开方式,不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北京市怀柔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