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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23 13:18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机构

  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2位同志为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截至目前,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

  我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制定了我镇先后制定出台了《北房镇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协调若干规定》、《北房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制度》、《北房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北房镇依申请政府信息答复不予公开工作预案》、《北房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清理办法》、《北房镇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北房镇政府信息公开纸质形式管理办法》、《北房镇政府信息录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移送工作制度》等意见、办法和制度。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制可寻,有章可依。

  (三)渠道场所

  北房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图书馆和档案馆公开,同时利用北房镇《北房人》刊登政府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机关2017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二)答复情况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7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2017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申请1件。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根据文件规定,无信息公开申请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北房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很远,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和制定相关措施,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应力度,让群众能够更加了解支持此项工作。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怀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和《怀柔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