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重新调整雁栖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责任分工。由镇行政主要领导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保密分管领导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监察科负责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同时,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由镇办公室明确一名同志专职负责信息公开的登记、受理、协调、答复等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管理。
(二)健全制度,完善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建立健全雁栖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和优化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答复流程,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注重工作衔接和沟通,确保信息受理及时、规范。同时,建立信访、司法、办公室“三合一”的信息沟通协商机制,定期对一些重点难点依申请信息进行协商,进一步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学习,依法行政。加强对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学习,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案件中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https://www.bjhr.gov.cn上下载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雁栖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政府综合服务大厅;邮编:101407;电子邮箱:yqz@bjhr.gov.cn).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本镇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7年12月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1 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25%;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7%;规划计划类信息38条,占总体的比例13.06%;业务动态类信息225条,占总体的比例77.32%。截止到目前,共受理咨询2803人次,咨询内容涉及:低保政策、计生补贴、建房、企业注册、粮食直补、就业培训、征地补偿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镇政府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发生2例依申请诉求,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之后通过电话回访获满意评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7年度本机关没有发生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
2017年雁栖镇政府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也没有免除费用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直以来与上级单位沟通较少,因而获取与公开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少,致使工作开展的不顺畅。所以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我单位涉及公开工作的业务人员要加强与上级单位的联系,不懂就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三月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1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291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全镇依申请总数 | 件 | 2 |
其中: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互联网申请数 | 件 | 0 |
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到期已答复总数 | 件 | 2 |
其中:同意公开 | 件 | 0 |
不予公开 | 件 | 0 |
信息不存在 | 件 | 2 |
非本机关掌握 | 件 | 0 |
申请内容不明确 | 件 | 0 |
非政府信息 | 件 | 0 |
已移送档案馆 | 件 | 0 |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复议数 | 件 | 0 |
诉讼数 | 件 | 0 |
举报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