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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7 11:36    来源: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是一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社会工程。我委十分重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计划,并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推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保证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顺利推进。

  (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示范区管委对各类信息积极开展梳理、上传工作,全年,先后得到人民日报、央视、新华社等中央媒体宣传报道61篇,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晚在线等省市媒体宣传报道77篇,区级媒体宣传报道44篇。二是创新作为,依托网络宣传平台,做好“雁栖湖国际会都”微信公众号信息推送。“雁栖湖国际会都”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383条,阅读量总数达11.2万余人次;通过公开电话解答雁栖湖游客关于示范区内游玩项目开放时间、停车服务、预约参观等各类问题100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单位不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均为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单位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更新存在滞后情况。二是政务公开网站信息较少。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强化工作职责,落实到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精准、高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度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