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调整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安全生产执法
职权清单事宜的通知
各区城管执法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天安门地区、重点站区分局,房山燕山分队,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京发〔2022〕19号),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经报市编办、市司法局审核确定,现将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范围由原“燃气供应企业、供热单位、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调整为“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电源点生产经营单位;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
请各单位对应调整权力清单并及时做好外网公示。同时,加强与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对接,及时核定有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台账,部署推动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执法工作。实施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1.城管执法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
2.安全生产检查单
市城管执法局
2023年2月3日
(联系人:谢韶伟;联系电话:68529865)
2024年12月12日,经核实此信息无误。
责任编辑:孟香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