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日期:2022-03-31 13:00    来源: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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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5〕58号)精神,根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结合城市管理委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为加强本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全面促进燃气事业发展,规范燃气企业制度,着力解决非法供气、相关燃气安全隐患等问题,营造安全可靠的燃气发展环境。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检查对象基数

  管道燃气企业2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1家、气瓶集散中心6家,液化天然气点供站5家、液化石油气销售合作站4家、其他企业2家,合计20家。

  每季度组织第三方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燃气供应企业及场站进行检查。检查人员为能源服务中心工作人与及具有燃气专业资质的公司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各燃气企业相关台账记录检查、场站安全全面检查、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安全规范落实到位情况等,后续第三方出具检查报告,根据报告,去城市管理委相关科室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

  按照每半年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燃气供应企业现场取样进行气质检测,检查人员为能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具有气质检测资质的公司工作人员,后续气质检测机构出具气质检测报告。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根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及燃气行业的相关的行业规范标准,每月对全区区域内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燃气供应企业及场站以四不两直的形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遇到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增加检查频次。

  二、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要求按照每季度在“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针对所检查出的隐患及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通报城管执法局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常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