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城市管理委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检查主体
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检查对象范围、基数
管道燃气企业2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1家、气瓶集散中心6家,液化天然气点供站5家、液化石油气销售合作站3家、其他企业3家,合计20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2023年度城市管理领域燃气行政执法检查主要通过采取日常检查、第三方机构检查、重点内容专项检查、重大活动检查及“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含双随机抽查)。
根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及燃气行业的相关的行业规范标准,每月对全区区域内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燃气供应企业及场站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双随机抽查每季度全覆盖。
每季度组织第三方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燃气供应企业及场站进行检查。主要包括各燃气企业相关台账记录检查、场站安全全面检查、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安全规范落实到位情况等,后续第三方出具检查报告,根据报告,区城市管理委相关科室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
每半年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燃气供应企业现场取样进行气质检测,气质检测机构出具气质检测报告。
四、检查项目
是否具备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建立本单位隐患台账;是否对员工进行定期教育培训;是否进行定期巡检;是否按要求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场站设备是否防爆;是否具备防静电措施;场站布局及工艺是否符合要求;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是否定时检验;是否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工作;消防、反恐防暴、防汛等设备设施是否齐全;人员值班值守情况。
五、检查时间
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1月至12月。
六、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要求按照每季度在“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针对所检查出的隐患及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通报城管执法局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