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怀柔发改(审)〔2022〕51号
北京怀柔科学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怀柔科学城重点区域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怀科城文〔2022〕97号)及《关于怀柔科学城重点区域提升工程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怀科城文〔2022〕124号)收悉。为进一步提升科学城环境品质,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怀柔科学城重点区域提升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科学城聚核区。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一是东干渠一支渠河道治理工程,主要对东干渠一支渠进行生态治理,治理长度约2555.45米;二是东干渠一支渠河道两侧公园绿地工程,包括步道铺装、绿化提升、景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规模约48190平方米;三是城市道路沿线绿化补植工程,对雁栖东二路、雁栖东三路、怀柔青年路等道路红线外裸露地块进行绿化补植,建设规模约37759平方米。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控制在3670.22万元以内,资金来源由市级“疏解整治促提升”补助资金安排解决。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规划、环保、水务、园林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并在开工前办理完成相关行政许可。
五、请你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京建法〔2018〕7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品。
六、你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第一责任人。你单位在支付工程款项时应采取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分账拨付,应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本项目实施要认真执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怀政办发〔2017〕18号)及相关规定,确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七、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重新履行申报核准手续。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怀柔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30日
(联系人:基础科 武红庆; 联系电话:696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