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怀柔发改(审)〔2023〕16号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北京市怀柔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综合改造项目(泉河街道)实施方案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北京市怀柔区老旧小区市政管线综合改造项目(泉河街道)。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怀柔区泉河街道。
二、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主要对给水、污水、雨水、热力、电力、燃气等市政管线进行改造,并且对破坏的道路硬化进行恢复。具体规模及内容如下:
(一)给水管线改造:为小区红线内工程,更新DN50-DN200mm给水管道1336.4米。
(二)污水管线改造:红线内更新DN75-DN400mm污水管道2136.20米;红线外更新DN100-DN400mm污水管道112米。
(三)雨水管线改造:红线内更新DN200-DN600mm雨水管道737.7米;红线外更新DN200-DN600mm雨水管道144米。
(四)热力管线改造:更新DN50mm-DN150mm热力管道999米。
(五)电力工程改造:更新电缆4092米。
(六)燃气管线改造:红线内更新燃气管道2977米。
(七)道路破复:14589.84平方米。
三、项目投资及来源:本项目总投资2978.44万元,其中:工程费2568.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22.71万元,预备费86.7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758.78万元(最终以市发展改革委资金申请报告批复为准),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和北京富杨供暖有限公司投资183.84万元,剩余部分由怀柔区财政安排解决(最终以区政府结算评审为准)。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投资规模进行限额设计,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建设内容或投资额的,应报我委重新审批。
五、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本市、本区有关政策,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有关用地、规划、环保、抗震、消防、施工等事宜请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事先报我委重新核准。
七、请你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京建法〔2018〕7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品。
八、本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本项目实施要认真执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怀政办发〔2017〕18号)的规定,确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
(联系人:于友洋;联系电话:69648863)